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年產75萬臺摩托車、100萬臺發動機、25萬臺電動車及5萬臺助動車新建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示(第二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規定,江蘇省環科咨詢股份有限公司在完成了《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年產100萬臺摩托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特向社會進行公示。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況
項目名稱: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年產100萬臺摩托車項目
建設地點:江蘇省太倉市廣州路東路36號
建設規模:年產75萬臺摩托車、100萬臺發動機、25萬臺電動車及5萬臺助動車,其中:75臺發動機配套摩托車整車生產使用,25萬臺發動機對外銷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擬新建生產車間、動力車間、鍛造車間、訓練車間、成品倉庫、綜合樓、研發樓及門衛室等,總建筑面積172142.0平方米。
(二)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果
大氣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表明:各監測點各監測因子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當地空氣環境質量良好。
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表明:各監測斷面水質均較好,所有監測因子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水環境功能要求。
噪聲現狀監測結果表明,廠界周圍測點晝夜間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3類或4a類標準。
土壤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表明: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良好,各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二級標準要求。
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表明:各監測點位各監測因子均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
2、污染物產生及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
(1)大氣環境: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的有組織排放的工藝廢氣主要為焊接車間產生的焊接煙塵廢氣;涂裝車間產生的漆霧及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的廢氣主要有調漆間廢氣;焊接車間未收集的焊煙;涂裝車間有機廢氣等。各污染因子的最大值占標率均未超過10%。廢氣排放采取相應措施后對周圍空氣質量的影響較小。
(2)水環境:
本項目投產后生產廢水主要為涂裝車間排放的噴漆廢水;地面清洗水;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其它廢水預處理后達接管標準后再接入市政污水管網。
(3)環境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壓鑄車間、機加車間等機械噪聲;以及公輔工程空壓站空壓機、污水處理站風機、水泵等各種高噪聲設備,本項目聲源在各廠界測點晝、夜間貢獻值均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3類;疊加噪聲本底值后,預測值均可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應環境質量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通過相應措施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但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理處置前在廠內的堆放、貯存場所應按照國家固體廢物貯存有關要求設置,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3、環境影響評價總結論
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選址符合相關的規劃要求,運營過程中采用了較先進的工藝和設備,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可行,能保證各種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總量能在區域內平衡,項目實施后,在采取環評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正常工況的前提下,排放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在切實采取相應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前提下,環境風險可以接受。因此,從環保角度論證,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年產100萬臺摩托車項目具備環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公眾參與征求意見的范圍為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周圍居民群眾以及關注本項目建設的社會各階層人士。征求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相關問題、意見和建議。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自本公示之日起,于10個工作日內通過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來函、來電、傳真、發送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
(五)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
單位地址:上海市青浦區華新鎮嘉松中路188號
聯系人:李經理
聯系方式:021-69796009
(六)環評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資質證書編號:國環評證甲字第1902號
單位地址:南京市江東北路176號(210036)
聯系人: 黃工
聯系電話:025-5852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