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業洪凈水新材料有限公司改建年產100萬噸新型環保型水處理劑(硫酸鋁、聚氯化鋁、聚硫氯化鋁)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改建年產100萬噸新型環保型水處理劑(硫酸鋁、聚氯化鋁、聚硫氯化鋁)項目
建設地點:太倉市太倉港港口開發區濱海路21號
項目概要:
本項目由太倉市業洪凈水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資,利用太倉港港口開發區濱海路21號地塊(原為凱美科瑞亞(蘇州)化工有限公司用地)建設,項目總投資28000萬元人民幣,總建筑面積20686.9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積10980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積3083.6平方米。主要生產專業水處理劑(硫酸鋁、聚氯化鋁、聚硫氯化鋁),年設計產能包括:硫酸鋁(液體)40萬噸/年,聚氯化鋁(液體)40萬噸/年、聚硫氯化鋁20萬噸/年。
二、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太倉市業洪凈水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越峰
聯系電話:13862376306
三、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蘇州市環科環保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孫工
聯系電話:0512-88960204
郵箱:871943342@qq.com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評價的工作程序:評價委托、收集資料和現場踏勘、確定評價范圍和工作等級、區域自然環境調查、環境現狀評價、預測模式及參數選擇、環境質量影響預測、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防治對策措施及風險防范措施、結論及建議、編制報告書。
主要工作內容: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評價及對策建議、環境影響評價、環境風險評價。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注意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被征求意見的公眾包括受建設項目影響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注意事項:公眾可以在有關信息公開后,以信函、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負責審批或者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意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以信函、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相關單位咨詢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相關信息,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