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業洪凈水新材料有限公司改建年產100萬噸新型環保型水處理劑(硫酸鋁、聚氯化鋁、聚硫氯化鋁)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改建年產100萬噸新型環保型水處理劑(硫酸鋁、聚氯化鋁、聚硫氯化鋁)項目;
建設單位:太倉市業洪凈水新材料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改建;
建設地點:太倉市太倉港港口開發區濱海路21號;
投資總額:28000萬元人民幣;
建設內容:主要生產專業水處理劑(硫酸鋁、聚氯化鋁、聚硫氯化鋁),年設計產能包括:硫酸鋁(液體)40萬噸/年,聚氯化鋁(液體)40萬噸/年、聚硫氯化鋁20萬噸/年;
占地面積:本項目不新征土地,在現有用地范圍內進行調配,總建筑面積20686.9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積10980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積3083.6平方米。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建設項目大氣污染物主要為酸性廢氣、儲罐廢氣等,主要污染物為:氯化氫、硫酸霧等,廢氣經相應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能夠滿足相應的標準要求,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廢水和實驗廢水,經相應措施處理后對外界水環境影響較小,廢水最終接管至港城污水廠集中處理,尾水排入長江。各類固廢經妥善處置后排放量為零;項目產生的噪聲廠界達標。建設項目在落實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建設項目酸性廢氣經堿噴淋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堿噴淋產生的廢液回用于生產,不外排;儲罐廢氣等在廠區無組織排放。廠區含氮磷的實驗廢水不外排,委托資質廠商處理;職工生活污水接管港城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主要高噪聲設備均采取了減振、隔聲等措施;固廢分類妥善處置。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改建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各類污染物經治理后能穩定達標排放,通過預測,項目建成投產后能確保周圍環境功能不下降;在建設單位做好各項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項目的風險值在可接受范圍內。因此,從環保角度來講,在滿足總量平衡的前提下,本項目在現有廠區內建設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確定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范圍(以建設項目廠址為中心,沿主導風向2.5×2.5km2范圍),本次評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環境影響的范圍和程度、社會關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見事項為:①對環境質量現狀是否滿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擬建設的項目;③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④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次公示在采取網上發布公示信息的同時,還采取了向公眾發放問卷調查表的形式進一步深入調查。公眾可通過網站、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對建設項目的意見和看法,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部門,提交書面意見。
六、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太倉市業洪凈水新材料有限公司
電話:13862376306
Email:706983044@qq.com
地址:太倉市太倉港港口開發區濱海路21號
聯系人:張總
七、承擔評價工作的環評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蘇州市環科環保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電 話:0512-88960204
E-mail:871943342@qq.com
地 址:蘇州市姑蘇區內馬路9-2號
聯系人: 孫工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次公示期限為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