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卡蘭平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遷建卡圈及長彈簧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性質:搬遷擴建。
項目投資:項目總投資為2200萬元。
工程內容:購置相關設備,租賃廠房4600平方米,年產卡圈30000萬個、長彈簧400萬個。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建設項目大氣污染物主要為調漆廢氣、浸漆廢氣、烘干廢氣、噴丸粉塵、磨削粉塵、熱處理廢氣等,各類廢氣經相應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能夠滿足相應的標準要求,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廢水,經相應措施處理后對外界水環境影響較小。各類固廢經妥善處置后排放量為零;項目產生的噪聲廠界達標。
建設項目在落實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建設項目調漆、浸漆及烘干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磨削粉塵、噴丸粉塵經設備自帶收塵器處理后在車間無組織排放;熱處理廢氣產生量少,經收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職工生活污水接管太倉城東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主要高噪聲設備均采取了減振、隔聲等措施;固廢分類妥善處置。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建設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及其修改條目中限制類和淘汰類,不屬于《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年本)及其修改條目(蘇政辦發[2013]9號文、蘇經信產業[2013]183號)中限制類和淘汰類,不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蘇府[2007]129號文)中淘汰及限制類項目,不屬于《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中限制發展的項目,不屬于《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本項目的建設不與國家和江蘇省的相關法律法規相沖突。建設項目不屬于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不違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12修正本)中的要求。
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要切實落實環評中提出的有關環境保護對策和清潔生產措施,總量在可控制的范圍內平衡,同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達標排放;經對水體、空氣、噪聲等周圍環境現狀評價及影響分析表明,項目周圍水體基本符合環境功能區劃環境質量要求,同時本項目污水不向周圍水體排放,空氣、噪聲均能符合功能區劃環境質量要求。對本項目來說,只要企業嚴格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該企業所在區域環境質量基本上能維持現狀。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告的過程中,公眾如想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內可以到太倉市環保局索取;如公眾認為必要,可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本項目環評補充信息,從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項目審批前同樣到以下地點索取。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名稱:南京向天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長江路111號328室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18549856655
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太倉卡蘭平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總 聯系電話:18625118870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確定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范圍(以建設項目廠址為中心,沿主導風向2.5×2.5km2范圍),本次評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環境影響的范圍和程度、社會關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見事項為:①對環境質量現狀是否滿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擬建設的項目;③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④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擬在發布此信息公告、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簡本后,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征求公眾意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單位提出,也可將書面意見提交負責該建設項目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公告發布單位:太倉卡蘭平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18年7月23日